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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高教学会会议报销规定

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,推进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,根据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》、《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》、《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》以及《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》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对会议费等有关报销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会议费

1、开支范围:包括会议住宿费、伙食费、会议室租金、交通费等。

2、会议费报销需提供的附件。

1)会议经费申请预算及预算批复

2)会议通知及会议纪要。

3)参会人员签到名单:姓名、单位、身份证号、职称。

4)参会人员住宿房间清单、住宿标准。

5)会议用餐形式标准。

6)与会议内容相关的参观考察报告。

7)会议期间用车协议。

8)会议室租赁协议。

9)会议承办单位出具的合法原始票据及明细清单。

3、不允许列支的事项:

1)严禁各单位借会议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。

2)严禁套取会议费设立 "小金库" 。

3)严禁在会议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。

4)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。

5)各单位应严格执行会议用房标准,不得安排高档套房,会议用餐严格控制菜品种类、数量和份量,安排自助餐,严禁提供高档菜肴,不安排宴请,不上烟酒。会议会场一律不摆花草,不制作背景板,不提供水果。

6)不得使用会议费购置电脑、复印机、打印机、传真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支与本次会议无关的其他费用。

7)不得组织会议代表旅游和与会议无关的参观;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、健身活动;不得额外配发洗漱

河北高教学会 2014-6-10 9:14:5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