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北师范大学档案馆成立于2012年5月,前身是河北师范大学综合档案室。馆舍现有建筑面积约1000平方米,其中档案库房、阅览室面积860平方米,办公室及配套用房140平方米。馆藏档案由学校综合档案和干部人事档案组成,截至目前,馆藏综合档案61787卷,在册教职工档案7828卷。档案馆现有在职职工9人,退休职工9人,其中党员人数14人;领导班子3人,其中馆长1人,副馆长2人;下设综合档案科、人事档案科和办公室等三个科室。
档案馆主要工作职责包括:
1.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,综合规划学校档案工作。
2.拟订学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,并负责贯彻落实。
3.负责接收(征集)、整理、鉴定、统计、保管学校的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。
4.编制检索工具,编研、出版档案史料,开发档案信息资源。
5.组织实施档案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文件归档工作。
6.开展档案的开放和利用工作。
7.开展学校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。
8.利用档案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,充分发挥档案的文化教育功能。
9.开展国内外档案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。
10.完成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工作,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(相关数据截止至2025年10月)
档案馆
2025年10月16日